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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轮胎(废橡胶)回收利用国家相关政策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5-09-14 18:26

  以下信息由河南永乐集团炼油设备信息部收集整理

  废轮胎(废橡胶)回收利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加强:

  1.废轮胎(废橡胶)回收利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保护的行业

  2008年8月29日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

  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本法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本法所称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以往,废旧轮胎(橡胶)的循环利用主要指的是翻胎、再生胶和精细胶粉。它们都是利用其剩余功能、剩余价值用完了又变成废物,这些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生成成品油、炭黑等再生利用,得到法律保护。

  2.是橡胶行业提出的“十一五”科学发展规划意见鼓励开发研究项目

  中国橡胶工业发展战略研究,废橡胶综合利用篇,2010年发展战略:

  (1)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我国废橡胶资源利用量将随中国橡胶工业快速发展逐年增加。2010年,中国生胶耗量达到500万吨,其废橡胶资源产生量达到400万吨,届时,我国轮胎工业子午化率预计将达到80%或更高,为适应原料结构的变化,再生橡胶产量将在目前22%速度提高基础上,调整产业的产品结构,废橡胶总体资源利用率将达到85%水平。争取与美国环保署提2008年废橡胶利用率达到85%的目标同步。

  其中通用型再生橡胶稳定在80万吨/年基础上,使特种合成橡胶的再生橡胶达到70万吨/年能力,硫化橡胶粉产量达到150万吨/年。

  开发研究符合环保要求热解化工艺,取代目前"土炼油"加工工艺只追求效益,将可重复多次利用等高附加值材料一 次利用的非环保性技术现状。

  这个规划意见,结合我国国情和行业特点,废橡胶利用的重点从原来的翻胎、再生橡胶、精细胶粉三个方式,现增 加了热裂解,达到四个方式,推动了热裂解行业健康发展。

  3.是国家产品政策鼓励行业

  废橡胶热裂解回收利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六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下列条数的规定:

  第18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第24条: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第25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所以热裂解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

  4.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重点支持项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废轮胎(橡胶)热裂解的生产技术确定为2007年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重点支持项目。山西省大同市天招杜尔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绿人生态经济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市方正生态经济有限公司得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0w-500w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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